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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学术委(通知) 苏计学发(2001)02号
关于申报2001年度全省计委系统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市计委学术委员会: 根据今年8月30日国家计委学术委员会召开的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及国家计委2001年度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,现将省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和资格 1、自2000年内,全省计委系统的集体和个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成果; 2、申报成果必须是推荐单位已经评为一、二等奖的优秀成果。 二、奖项设定和标准 1、对每项获奖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集体和主要完成人的名额限定为: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要完成集体 7 5 3 主要作者 10 7 5 2、对申报优秀成果授于奖项的集体和个人,除颁布发奖状或证书外,奖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,二等奖1000元,三等奖500元。 3、对获奖的优秀成果,由省向国家计委推荐参加全国性成果奖评比,并在《中国经济展望网》上发布,以扩大宣传效果。 三、申报时间及标准 1、申报日期:截至2001年12月10日; 2、申报材料:申报项目或论文的申报书、项目(或论文)评审证书、使用单位证明、成果的原始材料和缩写本(一万字以内)各一份。 3、按国家计委优秀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,每申报一个项目需交纳申报费200元; 4、省计委学术委员会联系电话:025-3391800(方敏);025-3392472(徐延平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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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计委学术委员会 2001.11.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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